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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shore Companies
离岸业务
离岸贸易中信用证操作案例
来源:www.mgqz.cn 时间:2009-2-23

案例

(信用证的转开是对SOHO来说,是客户资源保护的重要方法)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$100万合同,中间商以$120万与进口商签约,货物是30辆轿车,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,发货港为上海,目的港为纽约。

操作流程

出口商为上海CN汽车厂,中间商为香港HK公司(注:该公司应该为离岸公司),进口商为纽约USA公司,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/C,$120万(此证称为母证),转开L/C 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,离岸银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/C, $100万,此证称子证。

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:

[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]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,然后发货。
将提单 $100万的发票,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,审单无误后,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$120万。
离岸银行将$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,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,解付$120万给离岸银行,离岸银行解付$100万给出口商银行,余额$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。

背开L/C

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%的保证金,即$100万, 离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,完全独立的L/C 给出口商, 此称背对背L/C。
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,完全凭中间商意愿,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的背开L/C。
然后发货,交单给离岸银行仪付,发票全额$100万,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,当场向出口商银行解付$100万。
同时通知中间商买单,中间商授权离岸银行对外解付,然后领回全套单据。
中间商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,更改。
如将出口商发票$100万改成自己发票$120万,将有出口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名字的提单,其它单据照样更改.然后交给离岸银行议付。
离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,向进口商寄单索汇,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银行解付$120万,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。

两者区别

1.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,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。
2.转开L/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,改装,加工等。
3.转开L/C 如操作不慎,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,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。
4.转证情况下,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,才能取得货款。
5.背对背L/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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